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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招商会员标准合同

  附件:联合招商标准合同(点击下载)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2008年【  】月【  】日在中国【   】市签署: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中国商业地产网/长沙北斗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东塘大厦11楼1101房
联系电话:0731-4434076 13077330093         联系人:杨先生

 本合同术语解释:
1) 该项目:         项目
2) 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联合招商代理费用。
  因乙方拥有庞大的商家资源库,甲方有商业物业需要招商, 甲方加入乙方商业地产招商联盟会员,会员权利、业务如下: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项目                          
2.项目地址:    市    路   号。
3.项目指标:     项目商业部分负  层(半地下)至楼上  层约  平方米,(数据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委托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联合招商代理工作;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之联合招商代理期为招商工作正式开展之日起计算,共计  月,即  日 ;
3. 会员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四条:工作人员组成
1.乙方针对该项目配置联合招商主管人员1~2名,负责本项目的信息收集、信息发布、人员联络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协调工作

 第五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会员服务费用;
2. 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开展招商工作提供方便。
3. 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与乙方的联络、协调工作;

 第六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项目招商主管保持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全力配合;
3. 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联合招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商标标识,如:“中国商业地产网www.90598.com”或“北斗星机构”。
4. 乙方为项目在中国商业地产网www.90598.com,免费送首页广告一个月,发布宣传软文一篇,对商家短信群发一次。

 第七条:会员招商代理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 会员费:合同签定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会员费人民币一万元(RMB10000元),作为招商工作开展时的联络、差旅、资料等基本费用。
1.2 联合招商费用:乙方将收取甲方由乙方牵线的商家而承租的楼面面积的正常月租金的200%,即2个月的租金作为联合招商代理服务佣金;
1.3 招商过程中,甲方需在乙方的《意向商家项目现场考查表》上签字盖章,如果该商家今后与甲方签定了租赁合同,则该表作为确认该商家是由乙方完成的招商商家的依据,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注:复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2、招商费用结算:
2.1 招商费用的结算为月结完成一单,计提一单,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代理佣金;
2.2 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则乙方有权以合同金额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为依据。
2.4 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的,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2.5 甲方和商家形成的合作模式中(包括但不限于如电影院线的票房收入提成,加盟、流水扣点等形式),出现无法在签订合同(协议、意向)时无法准确计取佣金的情况下,按  元/平方米.天的标准提取佣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 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证在正式开盘前取得销售该项目之一切必须的合法授权和许可;
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正确、合法、有效,无虚假或非法之处;

 第十条: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2.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实于甲方利益,并保证其委派、聘请的工作人员在代理以及服务中忠实于甲方利益。

 第十一条: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章)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中国商业地产网/长沙北斗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章)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0731-4434076 13077330093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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